乡村振兴研究
乡村振兴研究
徐祥临:让乡村振兴为中国经济注入持久动力
作者:  发布时间:2020-06-18  来源:人民论坛网    点击数:


新冠肺炎疫情对于我国中长期经济增长而言只是临时性扰动因素,不会改变经济发展的基本态势。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的工业化、城镇化取得了显著成就,然而城乡发展差距加大的情况依然存在。对此,需要乡村振兴补短板,发展农村“房地产”,即整治村舍和土地,打造现代版“富春山居图”;同时也要遵循党中央顶层设计进行农村经济体制改革,实现农村的土地、房屋和资金资源的高效配置。

现代版“富春山居图”的巨大经济价值

要大力开拓农村市场,是政界和学界的共识,没有争议,但究竟如何开拓才是解决问题的关键。2007年,我国开始进行家电下乡活动,即通过财政补贴,将中低档次的家电产品(主要是洗衣机、电视机等)卖给农民。从短期看,家电下乡取得了一些效果,在农村确实多卖掉了一些家电产品。但从长期看,家电下乡隐含着一个歧视性判断:农村是低档次商品的消化地,“从农民收入水平低的实际出发”,进一步强化了决策者的农村“低档次”观念。二是家电下乡政策主要是延续了那些低档次家电产能的寿命,不符合产业结构调整必须淘汰落后产能的大趋势。

实际上,靠“低档次”是永远不可能取得竞争优势的。只有追求“高档次”,才能在市场经济中立于不败之地。所以,农村要现代化,必须摒弃“低档次”思维,走“高档次”发展路线。近年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作为推动国民经济可持续健康发展的大思路,取得了巨大成绩。但是,这一改革思路在农村还没有得到很好的贯彻。目前有关部门对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认知还停留在多生产名特优新农产品的狭窄范围内,没有同增强综合国力和维护农民根本利益联系在一起。

那么,高档次的农业农村现代化发展路线从哪里起步?如何有效扩大农村市场规模?这个问题似乎很难回答。但万变不离其宗。我国改革开放后的工业化、城镇化发展与计划经济时期相比,在操作层面有一个很明显的创新,那就是各地区都从建立经济开发区起步,也就是规划出一块地方进行“七通一平”。在城市二三产业有了一定发展规模的基础上,推动房地产发展,成为创造GDP、税收和增加就业岗位的主导产业。通俗地讲,就是对城镇居民生产生活场所进行现代化的建设和改造。农业农村现代化,也同样离不开这些内容。

农村居民的现代化生产生活场所应该是什么样子?党的十八大之后,习近平总书记在2013年底和2017年底召开的中央农村工作会议讲话中,做出了顶层设计,总体擘画是现代版的“富春山居图”,具体内容包括“山水林田湖草综合治理”和“人居环境整治”,目标是推动“自然资本”加快增值。

《富春山居图》是元代画家黄公望的传世名画,描绘了浙江富春江两岸的秀丽山川和田舍人家。显然,中国农民都希望拥有这样的生产生活环境。这能做到吗?答案是肯定的。自然景观是天造地设而成,无需人工再次建设,只需要把现代生产生活必备设施置入其中就可以了,主要包括建筑、交通、能源、用水、通讯设施及土壤整治、草木栽植等。从技术层面看,这是完全可能实现的。在村庄范围内建设高标准农田等现代农业生产设施、修建乡村别墅,没有任何技术障碍。从市场交换的角度看,这又可以推动以建材产业为主的非农产业发展。事实上,发达国家的农村和我国一些比较先进的农村已经建成了这样的生产生活环境。

现代版的“富春山居图”价值几何?要进行一个大致的匡算,我们可把目光主要聚焦在农民最主要的生产生活场所上面,即耕地和房子。我国有20亿亩左右的农田,其中,三分之一属于高标准农田,其余三分之二是中低产田;我国有2.6亿农户,很多还住在土木结构的老房子里,即使是砖混结构或整体浇筑的住宅,相比于城镇居民住宅,档次也普遍偏低。总之,农村的农田、房屋提升质量的空间很大。

如何把提升农田、农舍质量变成扩大农村市场规模、促进国民经济发展的有效途径呢?答案是投资,即在现有水平上大幅度提高投资强度。

先看对中低产田的改造。我国中低产田占农田总数的三分之二,这成为我国发展现代农业,尤其是粮食安全的软肋。这一局面的形成,既不是因为农田质量一成不变,也不是因为几十年来没有进行高标准农田建设,而是农田质量的退化与修复处于大体平衡的状态。多年来,我国建设高标准农田的投资强度是每亩1000元至2000元,只相当于农田整治水平比较高的日本的三十分之一,整治出来的农田质量很容易退化为中低产田。日本大概是以15年为周期对农田进行一轮整治。参照这个标准,我国每年应当对1.4亿亩耕地进行实实在在的高标准整治。剔除各种不可比因素,要达到日本普通农田的整治水平,我国的农田整治投资强度需要达到每亩10000元。这样,全国每年的投资总额就可以达到1.4万亿元。

再看村舍改造。我国现有2.6亿左右农村户籍的家庭。在工业化、城镇化突飞猛进的时代,笼统地将其都称作农户其实是不科学的,他们中间的很多家庭全年没有生产过任何农产品。我国现有农民工2.9亿人,如果他们不愿意回到老家务农,就应该让他们在城镇安家落户。因为农村的凋敝状态首先是以没人照管的房舍院落为表征的。农民工彻底移居城市,不仅有利于农村发展,还会为城市经济增长带来动力。设想今后15年,在农村从事农业生产经营的农户下降到1亿户左右,即有1.5亿左右家庭由农村移居城镇,每年城镇新增1000万个家庭,按照目前四线五线城市中等购房及装修水平,每户投资50万元,全国该项投资总额就是5万亿元。同样,农村按照“家家住别墅”的标准(参照日本韩国普通农舍的建筑面积、质量、品位)改造农舍,每户投资50万元,每年改造约700万户,投资总额是3.5万亿元。这样,源于现有农村户籍家庭的投资总额就可达到8.5万亿元。

综上所述,把整治、改造农村土地和村舍两项的投资相加,每年接近10万亿元。即使投资乘数效应只有0.3,也能够推动我国的GDP增长率增加三个百分点,达到9%左右。这类投资属于实体经济投资,而且是实体经济中的“硬核”部分。所以,只要大规模启动农村投资(包括农户进城落户),那么中国经济重新回到7%以上的中高速增长区间是完全可能的,而且恰好填补了农业农村现代化长期滞后于工业化、城镇化、信息化的短板。

这一发展思路可概括为:乡村振兴补短板,大搞农村“房地产”。这里需要强调的是,整治村舍和土地,其本身就是产业。这个产业发展了,以农产品生产经营为根基的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才能具有持久的活力。

遵循党中央顶层设计进行农村经济体制改革

对于通过投资激活农村市场的思路,会有很多人追问:到哪里去找10万亿元资金投到农村去呢?同样的疑问,几十年前也曾经有人提给想搞经济开发区的地方党委政府和搞房地产开发的企业家。历史早就给出了答案:笼统地说,在这些投下了天量资金的领域,我们基本上没有利用外资,只是进行了投融资体制改革和政策创新,就打破了资金瓶颈制约,推动国民经济大发展。

农村从现在起步整治村舍和土地,具有很多有利条件。这是因为,农民手中掌握的资金资源大大超过10万亿元。全国乡镇数量超过30000个,平均每个乡镇范围内金融机构的存款余额不少于5亿元,全国农村金融机构存款余额必然超过15万亿元。这些存款几乎全部归农民所有,此外还有相当多的农民在城市银行网点开设了存款帐户,尚没有计算在内。多少年来,乡镇范围内金融机构的存贷比很少有达到20%的,大部分金融资金通过商业金融系统流入城市。也就是说,只要把农民手中的闲置资金运用起来,全国一年筹措10万亿元资金投向农村“房地产”是完全可能的。另外,2017年中央财政投入的涉农资金1.7万亿元,其中直接投放到(农)村里的部分,保守估计会有超过5000亿元。因此,农村发展不缺少资金,真正缺少的是把农村的资金用于农村经济发展的体制机制。不解决这个问题,讨论多年的发展农村市场问题,就不可能取得实质性突破,农业农村的繁荣也就无从谈起。所以,所谓有效扩大农村市场规模,可以归结为,如何通过体制机制创新,把农村低效利用甚至闲置着的土地、房屋、资金资源高效率地配置起来。

显然,这并不容易。改革是乡村振兴的重要法宝,要解放思想,逢山开路、遇河架桥,破除体制机制弊端,突破利益固化藩篱,让农村资源要素活化起来,让广大农民积极性和创造性迸发出来,让全社会支农助农兴农力量汇聚起来。农村如何推进改革,党中央也作出了明确部署。习近平总书记在2018年9月21日十九届中央政治局第八次集体学习讲话中指出,“要遵循乡村建设规律,坚持科学规划、注重质量、从容建设”,“党中央已经明确了乡村振兴的顶层设计,各地要制定出符合自身实际的实施方案”。这里,笔者结合国内外相关理论与实践,就各地如何在顶层设计指导下把农村“房地产”搞起来,谈几点初步看法。

农村产业振兴,要突破单纯为城镇居民提供产品和服务的观念束缚,扩充对产业的认识

对于国家总体经济社会发展而言,农村最重要的功能当然是提供数量足、质量好的农产品。但在市场经济背景下,受供求关系的影响,农民供应农产品数量超过上一个生产周期的供求平衡点,会出现收益减少的不利局面。为了保护农民生产积极性,在乡村振兴中抓产业振兴,要防止出现农民增产不增收现象。

农村房屋土地整治,是发展现代农业农村经济的必然要求,要作为产业振兴的基础给予高度重视。提高整治农田的投资强度,一方面可确保粮食生产能力稳步提升,为国家粮食安全奠定坚实的物质基础,另一方面还能够直接增加农村就业岗位,大幅度增加农民工资性收入,同时有效降低农业生产经营成本,提高农业劳动生产率和土地生产率。这就要求参照城镇基础设施建设标准,核定农村“房地产”项目的投资额度,说得更直白一点,就是要让农民在农村的劳务收入与进城务工的收入大体持平,农民的住宅都变成令城镇居民羡慕的乡村别墅,大幅度提升农村居民的幸福指数,乡村旅游等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项目才能扎扎实实地发展起来,为2020年之后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有机衔接,有效解决长期相对贫困问题奠定坚实物质基础。

发挥农村土地集体所有制优势,把土地资源向种田农民集中

土地是农民的命根子。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新形势下深化农村改革,主线仍然是处理好农民和土地的关系”。农村改革不论怎么改,都不能把土地集体所有制改垮了。我们党毫不动摇地坚持农村土地集体所有制,主要是因为土地集体所有制具有私有制不可比拟的制度优势。市场经济体制在农村已经运作了四十多年,那些坚持土地集体所有制比较好的农村都呈现了欣欣向荣的景象,土地和村舍整治甚至达到了发达国家的水平。

但毋庸讳言,一些学者主张土地私有化,而且一些农村实行“增人不增地,减人不减地”土地承包政策也让农民对承包地产生了“私有”的错觉。在这类村庄中,外出经商务工家庭占据承包地和宅基地却闲置不用,在村务农家庭手中的土地资源又严重不足。当政府投资对这类村庄进行整治时,又会产生很多“钉子户”,增加了项目实施成本。

持有土地私有化观点的人认为这样能够保护农民的利益,这显然是错误的。只有务农的人才是农民。耕地被不种田的利益主体视为私有,结果要么撂荒,要么以收取租金为条件转包给他人。不论哪种情况,对于种田的农民都是不利的。耕地资源由种田农民充分利用,农村市场得到充分开发,不仅有利于种田农民,也从总体上有利于农民进城后彻底稳定下来。为此,一方面,要不忘土地承包制度的设计初心:让种田的农民掌握集体土地资源,得到土地收益;另一方面,通过集体收取承包费和国家补贴等办法筹集资金,鼓励进城务工家庭放弃承包地和宅基地,彻底移居城镇,为务农家庭提供更多资源,降低农村“房地产”开发成本。

(作者系中共中央党校(国家行政学院)经济学教研部教授)

(来源:人民论坛网)

责任编辑:

上一条:刘昂:加强乡村文化建设 推动乡村振兴

下一条:贾大猛、张正河:乡村振兴战略视角下的县域高质量发展